问题 | 如果ICD10疾病名和实际病情不符,重疾险是否会拒赔?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保险人应当根据投保人的申报内容和体检结果确定被保险人的保险标的和保险费率。如果被保险人患有的疾病与申报内容或体检结果不符,那么重疾险会拒绝给付保险金。但是,如果被保险人能够提供证明材料证明其患病情况确实存在,则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七十六条 保险人应当根据投保人的申报内容和体检结果确定被保险人的保险标的和保险费率。保险人未要求投保人体检的,或者未按照规定对体检结果进行审核,或者未在投保时告知被保险人保险事项的,不得就该保险事项向被保险人免除保险责任。 第七十七条 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约定的保险标的、保险费率、合同条款等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合法,不得损害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百十五条 保险人未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的,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人请求支付保险金。保险人不得无故拖延支付保险金。 第一百二十六条 保险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并有权请求返还保险费: (一)故意隐瞒或者虚构被保险人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风险情况; (二)故意造成或者放大被保险标的的损失或者被保险人的风险情况。 (三)未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四)其它违反保险合同约定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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