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城市静默从外地回去需要看当地政策是不是可以进入。 疫情防控政策: 1、继续实行交通管控,全市除保供、防疫车辆外(凭证通行),其他社会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严禁擅自上路行驶; 2、静默管理期间,除核酸检测、医疗救护、城市保供等工作人员外,全体居民居家,严禁上路出行; 3、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和生活保障车辆必须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放的通行证方可出入,使用无效的通行证件将被依法处罚; 4、居民非必要不出市区; 5、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遵守静默管理措施、扰乱秩序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 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