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亲欠债女儿有义务还吗? |
释义 | 要具体分析债的成因和种类。 如果是父母个人借的债,那不需要子女用自己的财产偿还。如果是父母以家庭名义借的债,就要用家庭财产偿还,子女个人财产除外。当父母去世,而又有遗产的,子女应在遗产继承范围内返还。 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的。也就是子女没有义务给父亲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除非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同时是继承他的债务的,这时候就有义务返还了。 一、子女借钱父母是否需要还呀 子女借钱父母是否需要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若孩子未成年,父母作为儿子合法监护人有代替偿还债务的法定义务。 2、孩子如果是年满18岁成年人,属于行为能力责任人,对自己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父母没有义务替成年子女偿还债务。 3、如果孩子死亡,父母作为合法继承人,在继承完毕死者遗产之后,承担遗产价值以内债务的清偿责任。 超出遗产部分,父母没有偿还的义务。父母如果放弃继承的,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如果父母自愿为子女偿还的,法律也不禁止。 二、父母欠债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财产是否能执行 父母欠债,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财产不可以执行。因为父母欠债由父母自己负责偿还,我国并没有父债子还这种法律规定,因此子女对于父母的债务没有偿还的责任,所以父母欠债不能执行子女名下的财产。 但是如果父母为了躲避债务恶意将财产转移的孩子名下的,则此时法院可以执行被转移到孩子名下的财产。 或者如果欠债的父母去世,孩子继承了其遗产的,则孩子名下属于继承遗产部分的财产法院也是可以执行的,因为法律规定,继承人要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零七条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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