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被强暴即使没有证据也应及时报案,保障自己的人身权益。除了强行发生关系的直接证据外,同时要有证据证明,和对方 发生性关系 是违背意愿的。如果身上有伤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证明是不是自愿的。另外想一想在强行发生关系当中被害人是否还有其他反抗行为,是否有相应的证据,如反抗时用到的东西。 法律客观: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