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失犯罪包括哪些? |
释义 | 第一种情况是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从而构成犯罪。所谓应当预见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发生结果的认识能力而言。应当预见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认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是否有能力作出判断,包括根据行为人的年龄、工作职责、文化程度、知识水平、工作经验、生活经验等因素。疏忽大意就是通常所说粗心大意、忽略、忘记、没想到等。 第二种情况是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社会的结果,从而构成犯罪。这种过失,就行为人的认识能力来说,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同时又怀着某种侥幸心理,轻信这种结果也许不会发生。 综上可知,过失犯罪的嫌疑人年满75周岁,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过失犯罪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两者处理起来是不同的,需要注意的是,法律上对过失犯罪的规定,与故意犯罪有很大的不同。 一、对于必然的危害结果放任是什么罪 1、对于必然的危害结果放任是故意犯罪 根据《刑法》 第十四条【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3、而过失犯罪也有两种 (1)应当预见而疏忽大意没预见导致结果发生,这种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2)已经预见但轻信可避免,这种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其中疏忽大意的过失的特点是,一来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具有可认识的能力,即应当预见;二来,由于因为主观上粗心大意,忽略了对行为后果的认真考虑,盲目实施了这种行为,以致发生了危害社会的结果。而过于自信的过失的特点是,一来,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二来,但由于行为人过高地估计自己的能力,相信自己能够避免这种结果的发生,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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