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缴费基数是本人工资。在实际操作中,本人工资一般是指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因此一般是根据应发工资做基数的。应发工资:是应发工资的你的汇总薪资,没扣除你月应缴杂项的薪资;对应的应该有实发工资,就是扣除了你缴纳项后的实际领到手的薪资。实发工资:就是根据每个人的岗位工资,结合其考勤、业绩等等表现,计算出应付工资,然后从应付工资中扣除应扣款县,包括扣减五险一金等,再扣除个税后,计算出应当发放给个人的实际工资金额。这就是实发工资。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