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三年有期徒刑最多能减多少 |
释义 | 一、判三年减刑最多减多少年 有期徒刑经过减刑后,实际服刑的期间不能少于二分之一。也就是说,至少要服刑1年六个月(包括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理论上,判处三年徒刑最多可以减刑1年5个月零29天。减刑要具备一定条件,如服刑的起算时间、接受教育改造、没有违犯监规、取得一定考核分数等。 刑法规定: 第七十八条【适用范围及减刑幅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刑法修正案(八)第十五条】 第七十九条【减刑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二、适用减刑的情形有哪些 减刑最多减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减刑后的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两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不能少于一年。可以减刑的情况有: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的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等等。 三、罪犯减刑最多能减多少 罪犯减刑的标准: 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一半; 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少于十三年; 3、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少于二十五年; 4、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少于二十年。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