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高岭社区(原高岭村);2.中岭社区(原彭家巷社区,包括彭家巷组、石岭组、龙塘组、经贸组、楚家湖组、龙塘小区);3.捞刀河社区(原捞刀河社区,不包含捞刀河村);4.堤亚纳湾楼盘;5.高岭商贸城兴联路以南区域(暂定);6.捞刀河小学学区范围内原居民子女暂调剂至该校;7.鸿涛·翡翠湾(暂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九条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明确土地用途。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并予以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