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个人缴费计算标准 |
释义 | 这需要看个人的实际工资水平,当你的工资超过上限时,按上限缴纳,当你的工资低于下限时,按下限缴纳,如果在两者之间,按实际工资缴纳。而在个人缴纳的社保中,主要就是医疗和养老,分别计算如下: (一)养老保险:上限为年平均工资的300%,即最高缴费金额为6106元/月×300%×8%=1465.44元;下限为年平均工资的60%,即最低缴费金额6106元/月×60%×8%=293.12元。 (二)医疗保险:上限为年平均工资的300%,即最高缴费金额为6106元/月×300%×2%=366.36元;下限为年平均工资的60%,即最低缴费金额6106元/月×60%×2%=73.28元。 从上面可以看到,个人缴纳,最少是366.4元到1831.8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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