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该怎么起诉离婚 |
释义 | 首先,你要确定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一般是由被告的住所地,如果被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在同一地点,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也有在原告住所地起诉的情况,原告住所在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管辖的有: 1、原告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 2、对下落不明或是宣告失踪的人;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 4、对被监禁的人。 其次,你需要准备起诉所需的材料,有: 1.起诉书; 2.原告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被告的身份证(户中本)复件、被告的居住证明 4.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5.未成年子女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 最后,你将所需的起诉材料准备发,在人民法院的工作日时间,就可以去人民法院立案了。立案成功后等待法院开庭,离婚案件必须双方到庭参加庭审,法院会依法判决双方是否离婚。 【相关法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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