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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要约的效力和原因是什么?
释义
    法律分析:要约的效力:要约人的效力和对受要约人的效力。
    要约消灭的原因:
    1、要约有效期限的经过,凡是在要约中明确规定了承诺期限的,则承诺必须在该期内作出,超过了该期限,则要约自动失效,不可再接爱承诺。
    2、受要约人拒绝要约。
    3、要约人撤回或撤销要约。
    4、因要约人死亡而使要约失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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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4:3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