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发回重审期限几个月? |
释义 | 刑事案件发回重审期限三个月。 案件当事人就其刑事案件提出申诉的,该案件被发回重审后的审理期限一般为三个月。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刑事诉讼发回重审情形有: 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发回重审; 2、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应当裁定发回重审。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如下: (1)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2)违反回避制度的; (3)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4)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5)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发回重审刑案件的程序如下: 1、发回重审的案件,应当重新设置案件编号。再审案件的发生是二审法院依法对一审案件进行监督的结果。原审是否受理,以程序是否终结为依据,不以判决文书是否有效为依据。二审程序已经受理后,案件重新审理。因此,发回重审的案件应当根据重新审理的案件重新编号,并根据案件被发回的时间,按照立案法院收到案件的先后顺序,决定重新审理。编号包括年份和序列号。至于复审程序,则不必在案件编号中体现出来,可以在复审文件中体现出来; 2、立案后发回再审案件的文件,不得按照第一审程序规定的文件类型送达。对于重新审理的案件,在案件重新审理后,当事人变更或者增加诉讼请求的,应当将变更或者增加的诉讼请求部分告知对方,与一审案件相同; 3、重新审理的案件,可以由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人数应当为单数。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组成合议庭。再审原为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二审或者由上级人民法院提起的,应当按照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综上所述,发回重审的刑事案件,必须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审理期限为三个月。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公诉案件的审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相关法律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第二百四十一条 【重审审限】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从收到发回的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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