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2000年出生的没有出生证明怎么办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下是对其进行的分析:没有办理出生证明可以申请补办;出生证遗失或补办,家长需携带以下材料向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1、申请人到原接生医疗单位开具“住院分娩出生医学情况证明”。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儿童母亲所在单位或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儿童父母亲的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凭上述材料到所辖市、市(县)卫生行政部门(或经委托的机构)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证的,补发出生证的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证正页。 注意:建议补办到接生医院去咨询一下补办需要的手续,因为每个地区的规定和要求都不一样。 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 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一般情况下医院多填写某某之子,之女字样)。出生3个月内,到生产的医院换取正式出生证明,正式的出生证明需要明确孩子的正式名字,并且一经打印就很难更改了。 【法律依据】: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及其人员应当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的新生儿,应依法获得卫生部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