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成立与否并不取决于保险单的签发,只要投保人和保险人就合同的条款协商一致,保险合同就成立,即使尚未签发保险单,保险人也应负赔偿责任。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以出立保险单为合同生效条件的除外。 保险单一般是纸质凭证,但是随着互联网保险电子商务的发展,电子保单开始出现,电子保单没有纸质凭证,只有一个保单号,通过保单号,可以在保险公司网站或者投保的保险电子商务网站上查询。 电子保单相对于传统的纸质保单来说,节省了纸质印刷和投送成本。 能否提供电子保单是衡量保险电子商务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准。2005年4月1日《电子签名法》正式实施的当天,人保财险签下了国内第一张电子保单。人保电子商务推出的电子保单采用了国际领先的电子签章技术,全面保证了电子保单的不可篡改性和不可否认性。客户只需登录该公司网站(e-picc)就可以在线选购产品、支付保费,获得电子保单。 电子保单的出现,极大方便了消费者的购买。在发达国家,电子保险合同签订(投保)的过程极为简单,想买保险的人可以在任何时候(一天24小时)登录到提供保险服务的网站,经过咨询比较选择等过程,确定投保险种,交费方式,交费年限,制定受益人,并向保险公司发出电子邮件。 一、电子版保险合同是否有效吗 电子版保险合同是有效的。 《民法典》明确了电子合同作为书面合同的法律地位。网络交易中,只要合同签署各方都经过实名认证,且签署《电子签名法》认可的可靠电子签名,这份电子合同就具备和纸质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电子保单的内容主要包括哪些 (1)保户的投保资料; (2)保单号码; (3)保险单生效日期; (4)保险金额; (5)保单条款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