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低收入家庭可以享受国家哪些补助? |
释义 | 法律分析:住房援助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支援分散的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和其他收入、住房、资产符合规定的家庭,给予住房援助。城市住房援助是通过分配公共租赁住房、发放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补贴和市场租金补贴来实现的。农村住房援助是通过重建破旧房屋和发放补助金来实施的。 特殊群体救济基金分散扶持城乡贫困人口(城镇贫困人口和农村五项保险对象),按标准浮动40%。家庭中存在严重疾病,根据最低标准,救援标准达到35%。对于严重残疾者,浮动标准为30%。户籍政府侨务处认定的民政部门管理的传统救济对象和归侨及其亲属,可以按最低生活标准的25%浮动。对60岁以上的老年人(含)和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按照最低生活保险标准,给予20%的流动补助。达到退休年龄的60岁以下退休人员,以及完全丧失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15%的浮动生活津贴标准。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六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 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县(县级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需要提高时,依照前两款的规定重新核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