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胎儿尚未出生父亲因车祸不幸身亡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一、胎儿死亡时间与继承权的关系有哪些 胎儿死亡时间与继承权的关系如下: 1、胎儿出生时为活体的,保留份额为婴儿所有,可由母亲保管; 2、胎儿出生后不久死亡的,保留份额归婴儿所有,但应当由死婴的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 3、胎儿出生时为死胎的,保留的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重新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二、遗产继承人未成年该怎么办 遗产继承人未成年的处理:未成年子女有法定继承权,未成年人可以通过继承取得财产。同时,在分割遗产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死亡,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作为未成年人,父母去世后,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也就是说,未成年人享有继承权。遗产分割时,应当向未成年人保留相应的份额,但相应的权利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行使。 三、胎儿份额如何处理小孩能不能留 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 (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 (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 (3)如果胎儿出生时即为死胎,则该保留的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再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