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在当地办理的具体要求 |
释义 | 异地办理身份证的主旨是:公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办理身份证,但需满足一定条件。申请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并经过人口信息核对、照相等程序。若人口信息有误,可提供相关材料申请更正。办理流程包括申请、审查材料和发放身份证。然而,相貌变化难以确认身份和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不得异地办理。此外,法律规定了换领、补领和临时身份证的办理期限和程序。 法律分析 一、异地办理身份证材料: 1、申领人本人携带:①户口簿、②本人的学生证、毕业证、结婚证、驾驶证(其中之一)或贴有本人近期照片的其它证件或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照相点免费采集数码相片。 2、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填写《人口信息核对表》,核对人口信息。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4、人口信息有误、需要更正: ①非审批项目凭提供的相关材料直接更正。 ②审批项目(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凭提供的相关材料申请变更,按规定审批后予以更正;审批期间暂缓办理身份证。 5、人口信息正确无误,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6、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二、注意两种情形不能进行异地办理 公安部印发的上述意见明确以下两种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的情形: 一是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二是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对于以上情形,仍需回户籍地申请办理。 三、异地办理身份证的流程是什么 1、提出申请; 2、审查材料; 3、发放身份证(六十日内)。 但前述流程仅限于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情形,若当事人首次领取身份证的,必须在本地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结语 异地办理身份证材料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照相点进行照相,同时填写《人口信息核对表》核对人口信息。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人口信息有误需要提供相关材料进行更正。正确无误的人口信息将被受理并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注意,异地办理有两种情形不能受理申请。办理流程包括提出申请、审查材料和发放身份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民应当及时办理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间为六十日内。如急需使用身份证,可申请临时居民身份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