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分割遗产时,如死者遗有未出生的胎儿的应当为胎儿保留遗产份额,如果胎儿生下是活体,这份遗产由胎儿这一继承人继承;如果胎儿出生是死胎,这份遗产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一、民法典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即在进行继承或者赠与时,应当将胎儿视为是自然人。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即胎儿出生为死体的,继承的份额应当由被继承人的其他继承人按份享有,赠与的财产仍归赠与人所有。 二、分割遗产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遗产分割应遵循以下原则: 1、分割自由原则。在法律没有明确限制分割的前提下,合法继承人可以随时行使遗产分割请求权,任何人不得非法干预; 2、保留胎儿继承份额的原则。遗产分割时,死者遗有未出生胎儿的,应当保留遗产份额; 3、互谅互让,协商分割原则。这一原则是指在相互理解、谦虚、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妥善解决遗产分割问题; 4、物尽其用的原则。遗产分割应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三、腹中胎儿具体从什么时候开始享有继承权 腹中胎儿从受孕的时候开始享有继承权,法律规定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如果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所以,胎儿有继承权。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条件有被继承人死亡留有遗产需要继承;继承人有继承权;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