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驾驶证公证手续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驾驶证公证的手续是怎样的? 驾驶证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其所持有的驾驶证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申请人前往国外需用国内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的,可办理驾驶证公证。需要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以及驾驶证前往公证处办理。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 2、申请人持有的机动车(船)驾驶证正、副本原件; 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公证机构核实以后(一般是2-3天)就可以出具驾照英文公证书。 二、哪些事项可以办理公证? 1、证明合同(契约)、委托、遗嘱等法律行为。 2、证明法律行为以外的法律文书:一切在法律上有效的文书均可公证证明,书面形式的法律行为也是法律文书。 3、证明法律事实:凡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均可公证证明。法律事实分行为和事件两类:行为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事件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公证证明法律事实主要是证明法律事件,指的是事实的发生与人们意志无关但可引起一定法律后果的事件,如死亡。 4、证明非争议性事实:某些事实并不一定发生法律后果,但为避免日后可能发生争议,亦得公证证明。如证明某人的住所地或居所地,证明亲属关系。 5、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认为无疑义的,在该文书上证明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6、证据保全:在当事人提起诉讼之前,出现了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当事人为准备将来进行诉讼的需要,可以申请公证处采取措施,保全证据。 7、保管遗嘱、保管文件。 8、办理与公证行为有关的辅助性工作,代当事人起草申请公证的文书。 9、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国际惯例办理其他公证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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