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保险公司以大病不赔付为由拒赔心脏支架,是否需要向律师寻求法律意见?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拒绝理赔时,需依据保险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如果保单中明确包含了心脏支架相关的条款,而保险公司仍以大病不赔付为由拒赔,则存在不当理赔之嫌。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二条:保险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的,被保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应当依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消费者认为企业的标准格式合同有不公平条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被保险人认为保险公司的理赔拒绝存在问题,可以向律师寻求法律意见并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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