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务负责人离职工商要变更吗 |
释义 | 公司财务负责人变更不需要去工商局。 需要去工商局变更的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 1、变更的决议或补充章程的原件及复印件。 2、验资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注明未注资的除外)。 二、改变法定代表人 1、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2、变更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国有企业提供上级部门的任命书原件及复印件。 4、没有国有企业上级部门任命书的纳税人,可以提供“新任法定代表人愿意承担前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该纳税人涉税业务的权利和义务的声明”,对不提供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进行税务检查。 三、改变登记注册类型 变更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改变注册(住所)地址或经营地址 1、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2、《发票缴销登记表》(一式二份)(若经营地迁移到市内其他行政区的需提供)。 3、进出口业务的纳税人需提供经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出口货物退(免)税注销认定通知书》。 不需要法人也可以变更财务负责人。变更公司的财务负责人,需要到相关的各个部门去变更。带着公司的公章,法人营业执照及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去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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