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是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指的是只有一个 自然人股东 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 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人公司或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我国的《公司法》在57条-63条做出了对一人公司的规定。作为后来增加的规定,表明了我国对一人公司的承认。 第五十七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 第一节、 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十八条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十九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第六十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第六十一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不设股东会 。股东作出本法 第三十七条 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第六十二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 公司债务承担 连带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 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