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孩子上户口时向登记机关出示的证件,首先要证明父母双方是否已经到了国家法定的结婚年龄,父母两方提供的身份证是不是与他们的结婚证上名字一致。国家在进行户口登记时并不强求孩子的户只能是登记在父母那里,也可以登记在其它的直系亲属名下,比如像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名下。 一、给孩子落户口需要什么证件: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二、孩子落户办理方式: 1、首先要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 2、其次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 3、最后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带齐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