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建筑工程的总承包单位承包下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其中一部分在发包给分包单位,总的承包单位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所以个人是不能承包建筑工程施工的。 2、并且个人承担建筑工程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如果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的,会被处以五十万以上一百万以下的罚款。 3、对于单位将建筑工程中的小工程发包给个人或者无资质的单位的,将会被处总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五到百分之一的罚款,承包此项工程的个人或者无资质的单位将会被没收违法所得,并且处以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五到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 4、对于有挂靠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或者一些通过转让资质证书的.让单位或个人承包该建筑工程的,将处以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二到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 一、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的法律责任是,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建筑法》 第六十五条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