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个人承包工程一般不违法,需要依法直接承包工程或参与招标后中标签订承包合同。但是承包人不得将本人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也不能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第二款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