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过户去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当事人应当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向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审核通过核税缴税,出具税务收据,填写申请书,领取受理通知单,进行过户登记。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