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怎么样 |
释义 | 法律分析: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是指车上人员责任险中的乘客部分,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保险事故,致使车内乘客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合同进行赔偿。 一、新商业车险示范条款是如何规定的 新商业车险示范条款有: 1.本保险条款分为主险、附加险。主险包括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共四个独立的险种。 2.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二、三者险赔对方车内人员吗 第三者责任险对于车内的司机乘客伤害,第三者险是不赔的,要看你买了车上人员伤害保险没有。如果你是事故的责任方,不管是碰到别的车辆和车外物件,你造成别人的损失,将由交强险和第三者险来进行赔偿,交强险先赔,不足部分由第三者险赔。对于车内的司机乘客伤害,第三者险是不赔的,要看你买了车上人员伤害保险没有。如果第三方是事故的责任方,你的车的损失及车上人员受伤都属于第三方车辆的第三者保险了,对方的交强险和第三者险需要负担你的车辆损失和人员伤害的赔付的。 三、座位险受伤会赔付吗 座位险受伤会赔付。座位险车上乘客受伤理赔标准为:座位险赔偿额度一般会根据当事车主在事故中所负责任的大小进行理赔,一般是理赔所有应当赔偿总金额的百分之八十到百分之九十五。车上人员人身伤亡的赔偿范围、项目以及标准则根据相关法律准则,每人最高的理赔金额不能超过每座赔偿限额,具体可理赔的费用包括抢救费、医药费、误工费等等。座位险是指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车上的司机或乘客人员伤亡,保险公司将赔偿治疗费或事故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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