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
释义 | 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犯罪构成是:犯罪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犯罪主体是履行征收税款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一、中国对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判刑标准? 中国对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判刑标准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构成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是履行征收税款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即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二、徇私舞弊出口退税罪会判多少年 行为人构成徇私舞弊出口退税罪的: 1、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徇私舞弊出口退税罪的犯罪构成有: 1、犯罪客体,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具体而言,是有关发票的发售管理、税款的抵扣和出口退税方面的制度; 2、犯罪客观方面,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主要表现为:对于不应发售发票的而予以发售;对于不应抵扣税款或应少抵扣税款的而予以抵扣或者多抵扣;对于不应出口退税或者应减少出口退税的而予以退税或者多退税; 3、犯罪主体,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具体而言,是负有发票发售、抵扣税款、出口退税职责的税务机关工作人员; 4、犯罪主观方面,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并且具有徇私的动机。这个动机可能是贪污受贿,也可能是碍于亲友的情面。 三、税务干部少收税款犯法吗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税务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行为。主要表现为:1、必须是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的。2、必须有不征,少征应征税款的行为。3、不征、少征应征税款的行为必须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的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四条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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