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次合同后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吗 |
释义 | 2次合同后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吗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下是对其进行的分析:第二次签劳动合同也是可以终止的,但要符合下列情形:劳动合同的期限届满;劳动者开始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劳动者死亡、被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等。 不管是第一次签劳动合同还是第二次签劳动合同,到期后都可以终止。合同如果履行完毕,自然终止;如果尚在履行过程中,想终止合同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一是协议解除合同,即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也可以事先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行使解除权就可以解除合同。二是法定解除,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行使解除权就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这种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均可行使解除权。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并不必然导致解除权的产生,因此,解除权的行使必要条件之一是“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因此延迟履行的债务不强调必须是“主要”债务,也不需要“催告”程序。(5)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后,如果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恰当担保,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特别提醒的是,无论哪种方式终止合同,一定要将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到对方,合同才会终止。 劳动合同第二次签几年? 1、劳动合同第二次续签几年都可以,一年、两年、三年等都可以,这个需要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进行协商。 2、但是如果已经签订了两次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再续签的,则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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