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财产怎么办? |
释义 | 离婚时夫妻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房产:一般情况下,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若双方协议不成的,个人房产不予分割,共同房产由法院根据房产的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一、一方婚前房产婚后增值部分能否要求分割 一方婚前房产婚后增值离婚有权分割增值部分。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夫妻房产分割办法有哪些 夫妻房产分割的办法有以下两种: (1)协商分割,夫妻双方就房产分割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按照协商结果分割; (2)诉讼分割,夫妻双方对房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夫妻共有房产如何分配 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 (一)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三)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 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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