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手后财产纠纷处理的5个法律要点 |
释义 | 在电视剧中,我们经常能看到恋人分手时,以一笔高昂的分手费作为一段恋爱关系的结束。那在现实生活中,能索要分手费或精神损失费吗?本期为大家带来的是,分手后财产纠纷处理的相关法律知识,看法院如何判决。 1、分手后能要青春损失费吗? 不能。 分手后索要青春损失费没有法律依据。如果不是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合法的赠与关系、债权债务关系等,在分手后索要分手费,一般不予支持。 2、同居后分手,能索要精神损失费吗? 不能。 因恋爱关系终止或同居关系解除,一方当事人单纯以曾经同居为由请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一般不予支持。 3、分手后,一方有终止妊娠、分娩或遭受暴力伤害等情形,能要求对方负担因此产生的费用吗? 能。 要求另一方负担实际支出或确定将要支出的费用的,可予以支持;男方已自愿给付超过实际支出的相关财产,事后男方反悔要求返还的,一般不予支持。 4、彩礼要返还吗? 两种情况。 双方当事人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也未共同生活,且给付金额较大的,应当予以支持; 但若双方当事人未办理结婚登记且已经共同生活的,需酌情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共同生活情况,对返还请求予以部分支持或不予支持。 5、同居关系结束时,能不能要求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能。 当事人提交充分证据证明,在同居生活期间所得的收入或购置的财产,是基于双方共同法律行为所得,当事人要求分割的,一般予以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