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合肥户籍的情侣是否可以在合肥办理结婚证? |
释义 | 合肥居民需前往常住户口所在地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政府申请结婚登记,双方需亲自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婚姻登记机关将审核双方提交的证件和声明,符合条件者可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分析 不可以在合肥领取结婚证, 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拓展延伸 合肥是否接受非合肥户籍的情侣办理结婚证? 是的,合肥接受非合肥户籍的情侣办理结婚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相关法规,结婚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在合肥,无论是合肥户籍还是非合肥户籍的情侣,只要符合法定婚姻条件,都可以在合肥办理结婚证。具体办理程序包括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登记申请表等材料,并按照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合肥市民政局负责办理婚姻登记,提供便捷的服务,以保障每对情侣的合法权益。因此,非合肥户籍的情侣也可以在合肥顺利办理结婚证,享受合法的婚姻权益。 结语 合肥市民政局负责办理婚姻登记,无论是合肥户籍还是非合肥户籍的情侣,只要符合法定婚姻条件,都可以在合肥办理结婚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登记申请表等材料,并缴纳相关费用,即可顺利办理。合肥市民政局以便捷的服务保障每对情侣的合法权益,让非合肥户籍的情侣也能享受合法的婚姻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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