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对双方来说都是异地办理。如果两个人都是异地,那么是不可以办理结婚证的,因为领证需要在双方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两个人都不是这个地方的人,当然就不可以了。举个例子,就是说,两人在上海工作,但是户口均不在上海,那么他们是不可以在上海领证的,而是要回户口所在地。2、一方异地。如果其中一方是异地,另一个人不是异地,那么是可以办理结婚登记的,举个例子,意思就是说,两个人在上海工作,一个人是上海户口,另一个人不是,那么由于其中一方是上海户口,所以依然可以在上海领证,这样对于非上海户口的那一方来说就是异地领证了。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