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国家专项计划是针对国家认定的贫困地区考生,且要求学生本人及监护人户籍在当地连续三年以上,且在贫困地区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2、国家鼓励专项生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多渠道、多形式就业创业。对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的专项生,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优惠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3号)第五条 第二项 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各级招生考试部门要高度重视对考生的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大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深入解读专项计划报考条件、招生政策和招录程序,为考生提供政策解读和咨询指导。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务必将教育部文件及相关规定通知到辖区内所有中学,让每位符合条件的考生都充分知晓。督促中学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解读,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班级板报、信息推送等形式,向考生介绍相关政策,努力提高宣传实效。在填报志愿阶段,要加强考生志愿填报指导,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积极报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