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同时报。 1、高考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或地方专项计划不冲突,互相不影响,可以同时选择。 2、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在志愿填报和录取的时间上都不一样。 3、国家专项计划被录取了,地方专项计划志愿自动失效,国家专项计划没有录取,还可以被地方专项计划录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