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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方式
释义
    动产物权以占有和交付为公示手段。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一、建筑公司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定要经过登记吗
    需要。我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不动产物权,其设立、变更、转让需经依法登记。
    二、遗产房产继承需要过户吗?
    房产遗产继承是必须要过户的。如果不办理过户登记,继承人就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所以,房产遗产继承是必须要过户的。
    三、房屋产权归属有什么法律规定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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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13:4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