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费计算 |
释义 | 诉讼费计算公式: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300元;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1.5%+1300元;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1%+3800元;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诉讼标的额×0.9%+4800元;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诉讼标的额×0.8%+6800元;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7%+11800元;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6%+21800元; 10、超过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5%+41800元。 诉讼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2、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3、其他诉讼费用。 人民法院除了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还应收取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 诉讼费用是所诉讼的事件金额的大小,多少费用,然后计算出诉讼标的额。以上有详细的计算公式以及诉讼费缴纳的是哪些方面。 诉讼费用是如何分担的 (一)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负责,离婚案件一般平分; (二)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当事人可协商负担诉讼费用;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决定; (三)撤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 (四)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执行人负担; (五)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费由败诉方负担; (六)当事人不得单独就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的决定提出上诉。 法律依据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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