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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失业补助金发放问题
释义
    失业保险金停发的原因不仅仅是重新就业,还包括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以及拒绝接受指定工作或培训。详细规定可参考《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建议咨询当地社保机构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法律分析
    要问一下当地社保机构了,失业金停发的原因较多并非仅限于重新就业,具体规定如下:《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拓展延伸
    失业补助金申领流程及条件
    失业补助金的申领流程及条件是指在失业的情况下,符合一定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获得一定的经济援助。申领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需要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相关机构咨询并获取申请表格;然后,填写申请表格,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失业原因、就业情况等相关资料;接下来,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连同所需的身份证明、就业证明、失业证明等材料一同递交到指定的办理窗口;最后,等待相关部门审核并发放补助金。申领条件一般包括年龄、工作经历、失业原因等方面的要求,具体条件因地区和政策而异。申领失业补助金可以帮助失业人员缓解经济压力,重新寻找就业机会。
    结语
    经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若出现重新就业、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拒不接受适当工作或培训等情形,将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待遇。对于申领失业补助金的流程和条件,可前往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相关机构咨询,并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格,提供相关资料,并等待审核和发放补助金。申领失业补助金有助于缓解失业人员的经济压力,重新寻找就业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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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2 6:4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