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构成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非法拘禁罪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主体是达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的自然人,主观方面具有限制、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实施了捆绑、关押、禁闭等故意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非法拘禁行为,造成相应的损害结果。 在非法拘禁过程中造成被害人重伤或死亡的,仍按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但升格法定刑;若采用非法拘禁通常手段以外的其他方式,例如对受害人进行不合理的殴打、伤害等行为造成被害人重伤或死亡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