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两个人合伙做生意,一个人退出来的分账,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两个人合伙做生意,其中一个人退伙,则退伙人在退伙时应当以合伙企业当时的财产为依据和另一位合伙人进行财产清算; 2、如果在退伙时存在尚未如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或者是合伙企业存在债权或者债务,那么在退伙之前的债权债务仍然与退伙人存在关系。 一、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如下: 1、合伙人数不同。合伙企业应由2个以上的合伙人出资设立,其中有限合伙企业应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合伙人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由50人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 2、出资方式要求不同。合伙企业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使用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3、注册资金的要求不同。合伙企业注册资金没有要求。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限额为3万元,其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限额为10万元; 二、注册合伙企业的流程如下: 1、将预先准备好的公司名称到工商局核名; 2、名称核准后,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准备注册公司; 3、拿到营业执照,刻该合伙企业公章; 4、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 5、拿到组织机构代码证,申领税务登记证; 6、公司去相关银行设立基本户。 总之,退伙人退伙,分账按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约定不明的,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对于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在于,合伙人数不同、出资方式要求不同以及注册资金的要求不同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