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的物品损坏由谁来负责 |
释义 | 租赁的物品损坏由谁负责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租赁的物品损坏由一般由出租人负责。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2、承租人未按约定正确使用租赁物,造成租赁物损害的,由承租人承担责任; 3、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 4、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租赁物因承租人的过错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规定的维修义务。 一、承租人有哪些权利 承租人享有的权利: 1、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4、优先购买权。 二、租房冰箱坏了谁维修呢 需要区分情况处理。 1、如果是自然损耗,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2、如果是承租人使用不当或者是外力损害导致冰箱损坏,则由租客自己负责维修。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