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执行。贷款没还完,车辆可能会被抵押给银行,但车辆所有权仍是债务人的,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被法院执行拍卖。 当然,即使执行拍卖,由于银行抵押权在先,拍卖款也应优先偿还银行贷款。 是否会执行车辆,通常法院会根据车辆价值与贷款数额等情况考虑,由于车辆会贬值,如果拍卖后所得再偿还贷款可能不多,也许不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八条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