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是谁 |
释义 | 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是父母。监护人的相关规定如下: 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成年的兄、姐; (3)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或者民政部门; 2、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按照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 (1)配偶; (2)父母; (3)成年子女; (4)其他近亲属; (5)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3、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没有上述范围的近亲属或近亲属丧失监护能力的,有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可以从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近亲属、朋友中指定监护人; 4、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因故暂时无法行使监护权,可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承担。 监护人员的法定监护责任如下: 1、随时照看好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注意生病及时就医,发生困难及时帮助; 2、安排好被监护人的生活起居,帮助和教会自行解决生活简单技能; 3、帮助打理和监管被监护人的个人财产,保护人身财产安全; 4、对被监护人的基础知识培养和支持相关的教育,负责让被监护人身心都健康成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第三十八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除对被监护人实施故意犯罪的外,确有悔改表现的,经其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在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视情况恢复其监护人资格,人民法院指定的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同时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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