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当民事判决和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故意拒绝履行义务或者逃避履行义务时,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判决书生效后的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法院判决对方赔偿,对方不执行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