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整改罚款强制执行! |
释义 | 3月14日,蕲春县利强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将一面“保护生态帮扶发展、严格监管人性执法”锦旗送到蕲春县生态环境分局。这是该分局邀请检察机关成功化解一起环保强制执行案件的喜人结果。2021年3月23日,蕲春县生态环境分局综合执法大队对长江管窑段某船舶修造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船厂船坞上雨水和铁粉汇集在一起,通过裂隙(2处)采取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随后,蕲春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企业依法作出罚款10万元行政处罚的决定,并责令企业依法落实整改责任。该企业在接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之后,于2021年5月20日缴纳5万元的罚款。在此期间,该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幸身患肝癌,其家人虽斥巨资极力施救,然而还是人财两空,企业也陷入困境之中。鉴此情况,蕲春生态环境分局从人性化角度考虑,要求该企业现场负责人迅速抓紧完成环境问题整改任务,对余下无力缴纳的5万元罚款,暂缓申请蕲春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月初,蕲春县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又先后两次到该企业现场核查整改情况,发现企业通过借资,已加固生产作业区围堰,能够从根本上解决非法排放水污染物的问题;在作业过程中,正常运行雾炮机,防止扬尘污染;已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对此,考虑该企业能够克服困难,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完成环境问题整改并取得实质性成效。3月10日,蕲春县生态环境分局邀请县人民检察院共同召开环保处罚强制执行案协调化解座谈会,通过检察机关行政案件执行和解的形式,对尚未执行到位的5万元罚款依法终结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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