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正常离职的情况有: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合同的,劳动合同应当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解除; 二、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到期自动解除; 三、用人单位有下列违法行为的,劳动者可以随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立即离开,合同立即终止: 1、未按照劳动合同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劳动合同因规定的情形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迫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通知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