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赔70万 |
释义 | 赔偿计算标准大幅上调 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2008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项目计算标准的通知》,我市境内从2008年5月30日零时起至2009年5月29日24时所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都按照该标准来计算。 市交警支队交管科负责人表示,赔偿项目划分了3个标准:深圳属于计划单列市,珠海和汕头属于经济特区,其余城市都属于一般地区。“按照这个划分,惠州的赔偿标准将按照一般地区来计算。” 记者通过对比去年和今年的赔偿计算标准发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6015元/年提高到17699.3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5079.78元/年提高到5624元/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由12432元/年调高到14336.87元/年,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由3885.97元/年调高到4202.3元/年,城镇职工工资项目由原来的“职工平均工资”28025元/年调整为“城镇、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6396元/年,住宿费由90元/天调高为150元/天,伙食补助费由30元/天调高为50元/天。 该负责人认为,今年的赔偿计算标准比去年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上调幅度从8%到66%不等,这对事故的受害方来说是一个好消息,意味着他们可以拿到更多的赔偿,从另一个方面来看也是加重了对肇事者的处罚。”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涉及多个项目 该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家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涉及死亡赔偿金、治疗费用、被抚养人生活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多个项目。其中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赔偿金等完全按照《广东省公安机关2008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项目计算标准的通知》,对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城镇和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等有关项目,按一定年限来计算。 其中,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以下相同)。被抚养人生活费,则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其中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到18周岁;被抚养人如是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按20年计算。 该负责人举例说,假设交警部门抓获了一个撞死人后逃逸的司机,死者是年龄在60周岁以内的城镇户口居民,并且有一个城镇户口、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被抚养人。“因为逃逸,司机必须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如果事故发生在2008年5月30日零时以前,那么按照2007年的赔偿计算标准,司机要付给死者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两项共64万元;如果事故发生在2008年5月30日零时以后,那么按照2008年的赔偿计算标准,司机赔偿的金额就要提高到70.7万元,比原来多出了6万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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