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独生子女费领取新规定 |
释义 | 独生子女家庭享受一系列优待政策,包括每月发放保健费、增加农村分配集体收益、优惠购买宅基地、就业和教育补助等。此外,各级政府和单位还可提供其他奖励与优待。 法律分析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经本人申请,由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优待: 1、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五至二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工作单位各负担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一方的工作单位支付;夫妻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支付,所需费用由各级计划生育经费分担。 2、农村分配集体收益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包括农村土地征用后,土地补偿费分配中对独生子女家庭应当增加一人份额);在划分宅基地(包括征地拆迁安置中,对农村独生子女按重建安置房价的70%加房屋层次调整系数每人优惠购买40平方米)、扶持生产、介绍就业等方面,对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给予照顾。 3、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以对独生子女入托、入园、就学、就医给予补助。农村贫困家庭独生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期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减免杂费。 4、各级人民政府和独生子女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奖励与优待。。 拓展延伸 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调整 根据最新的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调整,政府对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条件和金额进行了修订。根据新规定,独生子女费的发放将更加严格和精确,以确保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新标准将考虑家庭收入、子女教育费用等因素,以更公平地确定每个家庭的独生子女费额度。此次调整旨在提高独生子女费的精准性和效益,确保该福利政策更好地服务于有需要的家庭。政府将持续关注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以更好地满足家庭的需求。 结语 根据最新的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调整,政府对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条件和金额进行了修订。新标准将更加严格和精确,以确保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此次调整旨在提高独生子女费的精准性和效益,确保该福利政策更好地服务于有需要的家庭。政府将持续关注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以更好地满足家庭的需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国家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对老年人的保障水平。 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倡导全社会优待老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五章 社 会 优 待 第五十八条 提倡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行业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优惠服务。 城市公共交通、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客运,应当为老年人提供优待和照顾。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五章 社 会 优 待 第五十九条 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公园、旅游景点等场所,应当对老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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