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生育力又称可育性、生殖力,是指伴侣双方能够生育活产婴儿的生理能力。男性生育力是指男性产生精子以及精子受精的能力,女性生育力是指女性产生卵母细胞、卵细胞并孕育胎儿的能力。生育力保护是指用手术、药物或辅助生殖技术等对存在不孕或不育风险的成人或儿童提供帮助,保护其生殖内分泌功能,并获得遗传学后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