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应当代理其民事法律行为。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就自然人而言,它是基于人的认知和心智水平而实施民事行为的现实可能性。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的一切民事法律行为均有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相符合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纯获利行为有效,其他民事活动需要法定代理人完成。在更早地肯定未成年人自主意识的同时,法律对其自身注意和辨控能力、其监护人及社会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年龄标准有所调整,但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负有的教育、管理和保护义务标准并没有变化。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在民事领域的意义是非常重要的,民事行为能力有无决定了合同、婚姻、遗嘱是否有效,对生活十分重要,划分标准中年龄标准最为常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是不满八周岁,日常交易、结婚、赠与、立遗嘱等民事行为的时候要特别注意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